面对一份合同,当遭遇责任问题时,如何区分是缔约时的过失还是违约行为呢?这两者之间的界限究竟在哪里?缔约过失是不是意味着一开始的误解或疏忽,而违约责任则是明确的未履行合同义务?真的很想明白这两者的本质差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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