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探视权为何法院每月只判一天这个问题,我感到十分困惑,作为关心孩子的一方,每月只有一天的探视时间,是否意味着亲情只能在有限的时间里维系?法院这样的判决背后是基于哪些考量?除了法定的探视日,是否还有更多灵活的方式可以保障双方的亲情联系?我真的很想知道,法院是如何权衡和决定这样的判决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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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探视权为何法院每月只判一天这个问题,我感到十分困惑,作为关心孩子的一方,每月只有一天的探视时间,是否意味着亲情只能在有限的时间里维系?法院这样的判决背后是基于哪些考量?除了法定的探视日,是否还有更多灵活的方式可以保障双方的亲情联系?我真的很想知道,法院是如何权衡和决定这样的判决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