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班工资是否只能主张两年这个问题,我感到很疑惑,是不是意味着如果超过了两年,我们之前未领取的加班工资就无法追讨了吗?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案例可以参考呢?毕竟,加班工资是我们辛勤工作的应得回报,不应该因为时间流逝而失去主张的权利,有知道的朋友能否解答一下我的疑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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