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无效的问题,我有一些疑惑想要了解,当一份合同因某种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时,其中的条款是否全部无效?在实际情况中,如何判断一份合同是否无效?还有,如果合同无效后,双方的责任和权益该如何界定?对于普通人来说,如何避免陷入合同无效的陷阱?希望这些问题能得到解答,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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