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,在民法典中其实也有其特定的规定和情境,如果我们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这样的情况,可能会这样提问:在签订合同时,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履行地点,那么当合同需要实际执行时,该如何确定这个履行地呢?是否可以根据合同性质、交易习惯或者双方协商来确定呢?还是说有更具体的规定在民法典的哪一章节里?这些疑问,民法典是否有明确的解答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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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,在民法典中其实也有其特定的规定和情境,如果我们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这样的情况,可能会这样提问:在签订合同时,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履行地点,那么当合同需要实际执行时,该如何确定这个履行地呢?是否可以根据合同性质、交易习惯或者双方协商来确定呢?还是说有更具体的规定在民法典的哪一章节里?这些疑问,民法典是否有明确的解答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