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司法程序中,当涉及到某一起诉讼,需要通知某些人员参加诉讼时,这个通知书应该送达给哪些具体的人员呢?是仅仅给被告和原告,还是也包括其他相关的法律代理人、证人、鉴定人员等?特别是在复杂的案件中,如何确保通知的到位,不让任何应参与的人员遗漏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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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司法程序中,当涉及到某一起诉讼,需要通知某些人员参加诉讼时,这个通知书应该送达给哪些具体的人员呢?是仅仅给被告和原告,还是也包括其他相关的法律代理人、证人、鉴定人员等?特别是在复杂的案件中,如何确保通知的到位,不让任何应参与的人员遗漏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