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离婚协议是自己写还是去民政局领这个问题,我真的很纠结,我想自己写,想把心里真实的想法和诉求表达出来;我又担心自己的表述不够专业,遗漏了重要内容,民政局领的协议会不会更规范、更专业一些?但那样会不会太模板化,不能体现我的个人情况,我该怎么办?谁能给我一个明确的建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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